深圳规定(ding):犬只不能进入公园,11座宠物友好公园除外,管理条例,场所,诊治
2024-12-24 13:32:16
近两日,“江西赣州(zhou)一对母女(nu)公园内遭四条大型犬围攻撕咬”的事件(jian)引发广泛关(guan)注。近年来,类似的犬伤人恶(e)性(xing)事件(jian)多次见诸(zhu)媒体(ti),每一次都引发网友的追问和思考:为何这么多人遛狗不牵绳吗?遛狗不牵绳将面临何种处罚(fa)?哪些(xie)烈性(xing)犬不能养?犬只能不能进入公园等公共场合?被咬伤如何维权?
深圳禁养38种烈性(xing)犬
据《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第九条规定(ding),禁止在居民住宅区、商业区、工业区以及市主管部门划定(ding)的其他(ta)禁止饲养烈性(xing)犬的区域(yu)内饲养烈性(xing)犬。
2024年6月19日,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最新烈性(xing)犬名单,深圳禁养的烈性(xing)犬有38种:
遛狗“不牵绳”是违法行为
《条例》第二十三(san)条规定(ding),犬只进行户外活动时,应当由(you)成年人牵领,为犬只携带号牌、束犬链。携犬人应当携带养犬登记证,并遵守下列规定(ding):
(一)避让(rang)老年人、残(can)疾人、孕妇和儿童;
(二)犬只在户外排泄(xie)的粪便,携犬人应当立即清(qing)除;
(三(san))携带犬只乘坐出租小(xiao)汽车(che)的,应当征得驾驶员同意;
(四)携带犬只乘坐电梯的,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(fang)止犬只伤人。
在深圳,犬只不能进入公园
根据《条例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(ding),禁止携带犬只进入下列场所,但是盲人携带导盲犬和肢体(ti)重残(can)人携带扶助犬的除外:
(一)除出租小(xiao)汽车(che)以外的其他(ta)公共交通工具;
(二)党政机关(guan)、医(yi)院、学校、幼儿园及其他(ta)少年儿童活动场所;
(三(san))影剧院、博物馆、展览馆、歌舞厅、体(ti)育馆、游乐场等公众文化娱乐场所;
(四)公园、社区公共健身场所、候车(che)厅、候机室等公共场所;
(五)区主管部门根据需要划定(ding)的其他(ta)公共场所。
上(shang)述公共场所应当以适当的方式显著(zhu)标(biao)明禁止犬只进入,管理机构和工作人员有责任禁止犬只进入其管理的公共场所。
《条例》第三(san)十九条规定(ding),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(san)条、第二十四条、第二十五条规定(ding),携带犬只进行户外活动、进入禁止进入的公共场所或者限制(zhi)犬只进入的场所的,管理单位可以暂扣其犬只,由(you)区主管部门给予(yu)警(jing)告,并处五百元罚(fa)款。
也就是说,犬只不能进入公园。
深圳作为“千园之城(cheng)”,截至目前,深圳已建成1290个公园。也就是说,一天逛一座公园,逛遍深圳所有公园需要3.5年。逛公园已成为深圳人生(sheng)活种不可或缺的一部分。比如今年国庆节,有808万人次选择在深圳公园度过。
与此同时,深圳也考虑到了宠物友好空间的建设。据“美(mei)丽深圳”2023年2月2日发布的消息,为了构建人犬和谐相处的生(sheng)活环境,解决(jue)市民遛犬空间受限难题,近年来深圳市陆(lu)续开放了景田北六街宠物公园、洪湖东宠物乐园、四海(hai)公园宠物乐园、灵芝街心宠物公园等11座宠物友好公园,每个区都有。
宠物友好公园。
宠物友好公园。
被犬只咬伤如何维权?
根据《条例》第三(san)十八条规定(ding):犬只伤人的,养犬人应当立即将伤者送至医(yi)疗机构诊治,支付医(yi)疗费用,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。区主管部门对养犬人处一千元罚(fa)款。养犬人拒绝立即将伤者送至医(yi)疗机构诊治的,区主管部门对养犬人加(jia)处一千元罚(fa)款。
若被犬只伤到,应尽快前往医(yi)疗机构诊治,保障自身健康安全,同时及时联(lian)系城(cheng)管执(zhi)法部门(12319)或公安部门。对犬只造成的伤害,可依法向犬主追究民事责任,甚至刑事责任。
采写:南都记者陈荣(rong)梅